首页 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校园行”公益 宣讲活动的通知

  • 基教科
  • 2024-04-26 09:20
  • 阅读 514
分享到: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增强全市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防范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幼儿)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校园行”公益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防溺水理论知识宣讲和自救、互救实操演练,提升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意识,让学生(幼儿)了解和掌握救生技能,学会自救互救,努力营造“人人会游泳、个个会自救”的良好氛围,有效防范学生(幼儿)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二、宣讲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学生(幼儿),重点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及水域丰富区域学生(幼儿)为主。

三、组织实施

此次公益宣讲活动由市教育局委托中国游泳救生志愿者浙江省服务总队台运分队支持实施。

四、宣讲内容

(一)安全知识:主要有溺水防范、溺水自救、救助他人等方面;

(二)实操演练:主要有溺水自救、互救场景模拟及心肺复苏演示等方面;

(三)互动问答:学生同宣讲人员就防溺水知识开展现场问答。

五、具体安排

中国游泳救生志愿者浙江省服务总队台运分队成立临海市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教育宣讲团,并从5月开始,分组进入全市各中小学开展宣讲活动。宣讲活动安排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防溺水安全公益宣讲活动,要将此项活动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学生平安夏季百日倒计时”、“2024年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等活动相结合,科学安排、全力组织,确保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有序推进。

(二)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活动安排,主动同负责宣讲的宣讲团成员联系,提前做好场地、物资等准备工作,并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过程中,各校要全力协同宣讲团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宣传资料发放、互动环节组织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家长和市民宣传学校开展的各项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在提升家长和市民的安全意识的同时,全面营造人人关注学生安全、人人参与学生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台运健身教练应豪,联系电话:13706761388)

 

附件:2024年“防溺水安全教育校园行”宣讲活动安排表

 

 

临海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2024年“防溺水安全教育校园行”宣讲活动安排表

序号

学校


序号

学校

1

临海小学(协成校区)

16

邵家渡中心校

2

哲商小学

17

东塍镇中心校

3

古城小学

18

东塍镇第二小学

4

巾山实验小学

19

白水洋中心校

5

回浦实验小学

20

永丰中心校

6

鹿城小学

21

沿江镇中心校

7

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大洋分园

22

汛桥镇中心校

8

临海市大洋街道中心幼儿园第一分园

23

大田街道中心幼儿园

9

哲商现代实验小学(东校区)

24

杜桥镇川南小学

10

哲商现代实验小学(西校区)

25

杜桥镇市场小学

11

大洋小学(南校区)

26

杜桥新民子弟学校

12

大洋实验小学

27

康宁学校

13

大洋街道回归小学


28

尤溪镇中心校

14

大田中心校


29

广泽学校(东)

15

大田街道大田二小


30

广泽学校(西)

 

 

 

 

临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印发


上一篇:关于举办2024年临海市第六届责任督学培训班 下一篇: 关于举办临海市第十二届中小学 班主任基本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