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生考试

临海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 招生自考办
  • 2019-05-23 15:25
  • 阅读 7024
分享到:

临海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中学、市直属中学,民办中学:

为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教基2018〕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中考

    (一)报名工作

⒈报考条件

⑴具有台州户籍的在临海初中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初中三年级学生(以下简称应届初中毕业生)。

⑵具有临海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⑶非台州户籍在台州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临海市报考普通高中,在具备临海市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其父或母在临海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满2年(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时间计算至每年的8月31日,下同),在临海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社会保险已缴时间计算至每年的8月31日,下同),并在临海初中学校有2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不符合以上条件、学籍在临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参加中考,可报考职业高中,但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从2020年开始,非台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其父或母在临海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必须满3年,在临海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且在临海初中学校有3年完整的学籍。

⑷符合《台州市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市委办发〔2017〕105号)、《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台市委办发〔2018〕78号)文件规定且在临海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⑸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各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下同)的在校生、毕业生。

②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⑹在校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我市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

⒉报考办法

⑴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8时至18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⑵报名地点: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在本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本市(临海市,下同)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集体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中学报名(古城街道、大洋街道、杜桥镇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中学报名(古城街道户籍的到临海五中报名、大洋街道户籍的到回浦实验中学或大洋中学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还需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交验《非台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台州初中学校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见附件1),该表经核验后,由报名点交市招生办留存。

各报名点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文化程度等方面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报名点学校分配报名序号,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和网上报名。报名点学校应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核对单,交考生核对,核对无误后考生应在核对单上签名。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字,第一、二位为县(市、区)代号,第三、四位为报名点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

⑶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考生65元。

⑷为了方便考生,有利于学籍电子化管理,考生须提供的照片由市招生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数码拍摄,有关学校要积极做好组织、配合工作。

⑸为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办理正常手续而无序流动的考生,一律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二)考试和评卷

    ⒈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

 

 

 

时间

 
 

6月13日

 

(星期四)

 
 

6月14日

 

(星期五)

 
 

6月15日

 

(星期六)

 
 

上午

 
 

语文

 

(9:00-11:00)

 
 

数学

 

(9:00-11:00)

 
 

英语

 

(含听力)

 

(9:00-10:40)

 
 

下午

 
 

科学

 

(2:30-4:30)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2:30-4:10)

 
 

/

 

⒉考试命题

由台州市教研室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研室编制的《2019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命题。试题应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试题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整体难度系数控制在0.7左右。

⒊考试形式与要求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科目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所带资料限于纸质),其他学科采用闭卷形式考试。从2020年开始,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科目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适时开展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考试和科学实验考试。原定从2020年开始,我市将开展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考试和科学实验考试,现因考试条件不成熟,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科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⒋英语听力考试

在英语科考试的时间内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在此期间要确保听力考试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⒌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

⑴2019年体育考试项目分四类: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共九项(总分40分);100米游泳项目可替代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中的其中一项,但只能替代一次。具体考试项目见下表。

                                                       

 

考试类别

 
 

第一项

 
 

第二项

 
 

第三项

 
 

第四项

 
 

备   注

 
 

耐力类

 

(10分)

 
 

1000跑(男生)

 

800跑(女生)

 
 

/

 
 

/

 
 

/

 
 

必考项目

 
 

力量类

 

(10分)

 
 

掷实心球

 

(2千克)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

 
 

100米游泳

 
 

考生自选一项

 
 

跳跃类

 

(10分)

 
 

立定跳远

 
 

1分钟跳绳

 
 

/

 
 

考生自选一项

 
 

技能类

 

(10分)

 
 

篮球运球投篮

 
 

排球垫球

 
 

足球绕杆运球

 
 

考生自选一项

 

耐力类考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力量类为掷实心球(2千克),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从2021年开始,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为必考科目,同时取消掷实心球项目考试。

跳跃类为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

技能类的考试由考生在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足球绕杆运球三个项目中自选其中一项。

体育考试项目要求考生在中考网上报名时明确作出选择,中考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体育考试要求见附件2,评分标准见附件3。

⑵体育考试免考:已领取残疾证的残疾考生,未修体育课又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体育考试成绩总分记32分;因身体原因,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体育考试成绩总分记24分。

⑶体育考试时间:须在5月底前完成。

⑷考点设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监考和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委派,考试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⑸学校在体育考试前应给考生家长发一封信,告知考生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也要组织班主任和校医逐一摸清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要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及时办理免试手续,避免发生意外。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各校要制订体育考试赴考方案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⒍评卷

继续实施台州市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具体评卷工作另行通知。

⒎考点设置

古城街道区域内学校的考生由市招生办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点和考场,其他学校原则上以镇(街道)为单位,每个镇(街道)设一个考点,监考人员均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安排。

⒏考试成绩呈现

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等占20%,B、C等各占25%,D等占25%左右,E等控制在5%以内。对E等考生,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补考。

⒐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⒑试卷保密与安全

试卷(包括备用卷、副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按“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各个环节上严格保密保卫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二、关于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根据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为:综合表现评价合格以上、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具体招生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填报志愿工作

⒈市招生办统一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代码

台州中学11  回浦中学12  大田中学13

杜桥中学14  临海六中15  灵江中学16

⒉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志愿信息输入):2019年5月27-28日

第二阶段(志愿信息现场确认):2019年5月29日

⒊填报方法

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必须填台州中学或者不填留空,第二志愿至第四志愿可从除台州中学外其他5个录取学校中选择3个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须在《中考志愿信息输入样表》志愿栏中填写2位数的志愿学校代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信息输入并成功保存以及现场确认签字。

在志愿输入截止时间前(28日24点),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确定,考生志愿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29日凌晨0点,关闭志愿输入及修改功能,现场签字确认阶段(29日)不允许输入及修改志愿。

⒋学校和考生家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择,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也不能限制考生选择学校。初中学校必须加强宣传,向考生讲清中考与高中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同时,要积极动员和鼓励考生报考职业高中学校(含技校、中专)。

⒌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学习成绩及家庭经济情况,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志愿作为录取依据,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除上述志愿学校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自行选择学校报名,学校自主录取。

⒍考生必须凭报名序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考生首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时,将被强制要求修改密码。考生应牢记自己的密码并严禁向其他人透露,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⒎考生填报志愿须慎重,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高中学籍直接登记注册到所录取的学校。

⒏台州中学、回浦中学两校从2019级高一新生开始,要求全部住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请考生慎重填报。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⒈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同时,根据特色示范高中建设要求,各校应逐步将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各校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若有违规的,严肃处理。

⒉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05倍左右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若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的,临海市教育局和台州市教育局都将不予普通高中学籍登记。

⒊普通高中采取网上录取注册的办法。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接待考生报名注册时必须先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录取注册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并在网上进行注册。生源地在临海市外的初中毕业生,若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报市招生办审核,否则不予网上注册。凡没有在网上录取注册的考生不予学籍登记,没有进行学籍登记的考生将无法取得相应的学籍和高中毕业证书。

⒋按志愿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办法

除台州中学招收200名保送生外,其余全部由市招生办严格按照考生的前置条件、中考成绩和报考志愿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先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一检索每位考生志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则以语、数、英、科学四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数两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文成绩为准,高者录取。

⑵大田中学、杜桥中学、临海六中、灵江中学在规定时间缴费注册后仍有缺额的,可以进行二次录取。全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但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填报。报名结束后,招生办根据这四所学校空余计划和网上报名信息,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足额录取,其中大田中学二次录取中考总分必须在大田中学统录分数线以上,其他三所学校二次录取中考总分必须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上。

允许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少量的体艺特长生,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在初选时须对考生进行相关体格检查,确保其体格符合相关项目训练及高校招生相关专业体格要求。特长生升入高中学校后,必须参加相关项目的正常训练与比赛。

稳步实行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分配指标。三所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均按招生计划的60%确定分配总数,分别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录取在同一学校统一录取后进行,由市招生办进行录取。

台州中学分配生采用区间降分录取,第一批降分区间为〔1:1.8〕,第二批降分区间为〔1:3〕。

回浦中学、大田中学继续采用原降分分配录取办法,分配生的最低降分控制在其统录分数线以下30分内。

考生数在100人以上的公办初中,确保台州中学1名,但分数控制在普高线上100分;考生数在50人以上的公办初中,确保回浦中学1名,但分数控制在普高线上80分;考生数在50人以下的公办初中,确保大田中学1名,但分数控制在普高线上50分。总分相同的以语、数、英、科学四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数两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文成绩为准,高者录取。

分配生录取不足的,再从全市未录取的有分配资格的考生中按志愿进行统一分配。具体分配录取办法详见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对2019年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实行分配的通知》。往届初中毕业生、临海市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无序流动及与初中学校另有约定的考生,以及不符合《临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通知》(临教发〔2013〕97号)的,均不列入分配生范围。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优质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逐步向公办初中倾斜, 2022年(2019级初一学生)起,民办初中当年自主招生学生数及公办初中招收的非本学区学生数按50%的比例计入分配基数。

学校原有因征地等特殊原因约定招生照顾协议的,市招生办在统一录取时按原约定协议给予录取,学校必须在中考考试前将相关的协议及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提供给市招生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照顾解决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条款处理。

市招生办网上录取后,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初中学校统一打印、发放《普通高中录取告知书》。考生凭《普通高中录取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报名缴费的,录取学校可以取消其录取资格。

⒌除按志愿录取的学校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办法

除按志愿录取的学校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由考生自行选择学校报名,学校自主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288号)的规定,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内。

⒍各录取学校必须按网上录取注册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

⒎高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已被我市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否则学籍不予登记。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在秋季开学时应及时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录取学校可以取消其入学资格。

⒏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和实施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招生计划和方案,并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按计划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名单,及时转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⒐按照省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在高中招生时采用计算机统一录取。学籍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将无法进行普通高中学籍登记。要加强计划与学籍管理,严禁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指标等形式招生。

(三)职业高中招生

⒈提前招生:中本一体化(3+4)、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市高级职业中学旅游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方向五年一贯制)等专业,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自行组织招生。

⒉自主招生:仅限开设加强班的职业高中学校(临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临海市高级职业中学、临海市豪情汽车工业技术学校、临海市海商职业技术学校、浙江华海技术学校)自主招收中考分数不低于我市普高线下30分的初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普高线公布后自行到相关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一天,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被录取的学生进行现场缴费并签订承诺书。

⒊志愿录取:除提前招生、自主招生外,其他均采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同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一致),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各考生可以填报5所学校,每个学校3个专业。志愿录取按学校优先原则,将考生的中考成绩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逐一检索每位考生的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如:某考生在第一志愿为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志愿服从”栏填写“是”,若该考生填报该校的三个志愿专业均未录取,那么如果该校尚有其他缺额的专业,学校征求考生后进行补录取。第一志愿学校都没有录取,则由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三、加分规定

根据《台州市2019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我市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⒈烈士子女: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⒉军人及公安民警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和《浙江省公安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公通字[2017]61号)文件要求执行。

⒊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3分。

⒋有关要求与说明

⑴烈士子女考生提供《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市招生办到市民政部门核实(包括烈士通知书文号、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烈士子女抚恤金发放证明)。

⑵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中考优待对象须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队师以上(武警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报市招生办,由市招生办会同人武部、民政局联合审定。

⑶按照《浙江省公安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中考优待对象须向报名点学校提出申请,由报名点学校汇总后报市招生办,由市招生办会同当地公安局政治部、民政局联合审定。

⑷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主页、考生本人页),由市招生办会同相关部门复核认定。

⑸“三侨生”需提供“三侨生”身份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考生本人页),由市招生办会同相关部门复核认定。

⑹台湾省籍考生,需提供“台湾省籍”的户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考生本人页),由市招生办会同相关部门复核认定。

⑺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学校上交符合优惠加分条件考生相关材料的时间为5月5日至6日。各校在上报前,要将考生姓名、加分分值、加分理由及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校内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

⑼市招生办对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姓名、加分分值、加分理由及举报电话等,在“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至少三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中考与高中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必须高度重视。中考规模大,时间紧,涉及千家万户。要维护中考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要规范招生行为,教育职能部门要对高中的招生实施统一管理,努力避免各校各自为政,互抢生源现象出现,做到依法招考、安全保密、严肃考纪、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考试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听力测试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一:非台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台州初中学校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docx

附件二:临海市2019年中考体育考试要求.docx

附件三:临海市2019年中考体育考试评分表.docx

附件四:临海市2019年职业高中学校专业代码.docx

            



临海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3日

                                    

 


上一篇:关于对2019年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部分 下一篇: 关于选聘2018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监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