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临海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招生自考办
- 2023-03-0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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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发【2023】27号
关于做好临海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临海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台州户籍,在临海初中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初中三年级学生(以下简称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临海户籍,在临海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临海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临海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非台州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临海市报考普通高中的,除在中考报名时已取得临海初中学籍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其父(母)或监护人于中考报名前,在台州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其本人在台州初中学校有3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不符合以上条件、学籍在临海的随迁子女可参加中考,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5.符合《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31号》文件规定且在临海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在校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我市原省级重点普通高中。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8时至3月20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在临海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⑴学籍在临海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初中学校集体统一办理报名手续;⑵临海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中学报名(古城街道、大洋街道、杜桥镇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⑶临海户籍在临海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见附件1),出具户籍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经就读学校和所属教育考试部门、市招生办审核后,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中学报名(古城街道户籍的到临海五中报名、大洋街道户籍的到回浦实验中学或大洋中学报名);⑷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交验《非台州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台州初中学校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见附件4),该表经报名点学校核验后,由报名点学校交市招生办留存。
3.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字,第一、二位为县(市、区)代号,第三、四位为报名点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
4.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考生65元。
5.其他要求:⑴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报名点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等方面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报名点学校分配报名序号,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和网上报名。报名点学校应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核对单,交考生核对,核对无误后考生应在核对单上签名。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⑵为了方便考生,有利于学籍电子化管理,考生须提供的照片由市招生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数码拍摄,有关学校要积极做好组织、配合工作。⑶为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办理正常手续而无序流动的考生,一律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二、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
(一)2023年体育考试总分为40分(平时成绩10分、现场考试成绩30分)。现场考试项目分五类: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替代类。耐力类考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是选考项目;力量类考试项目为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是选考项目;跳跃类为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是选考项目(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技能类考试项目为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足球绕杆运球,是选考项目(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替代类为100米游泳,可替代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中的其中一项(具体见下表)。
考试项目 | 第一项 | 第二项 | 第三项 | 备注 |
耐力类 (10分) | 1000米跑(男生) 800米跑(女生) | / | / | 选考项目 |
力量类 (10分) |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 / | / | 选考项目 |
跳跃类 (10分) | 立定跳远 | 1分钟跳绳 | / | 选考项目(由考生自选一项) |
技能类 (10分) | 篮球运球投篮 | 排球垫球 | 足球绕杆运球 | 选考项目(由考生自选一项) |
替代类(10分) | 100米游泳 | / | / | 可替代上述其中一项 |
平时成绩由各校结合考生平时实际赋分,现场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考生从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替代类中自主选择三个类别项目进行考试赋分,每个类别分值10分。
体育考试项目要求考生在中考网上报名时明确作出选择,中考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现场考试要求见附件5,评分标准见附件6。
(二)2024年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按照《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2】23号)执行,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关于体育中考的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三)体育现场考试免考: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关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可予以体育免考,现场考试成绩总分记30分。对于其他残疾学生(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可视情况予以体育免考,现场考试成绩总分记24分。因身体原因,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现场考试成绩总分记18分。
(四)体育考试时间:须在5月底前完成。
(五)考点设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监考和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委派,考试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六)学校在体育考试前应给考生家长发一封信,告知考生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也要组织班主任和校医逐一摸清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要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及时办理免试手续,避免发生意外。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检验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各校要制订体育考试赴考方案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三、加分规定
根据《台州市2023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我市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烈士子女: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二)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
(四)申报方式
根据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要求,符合2023年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类别的考生要及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手机APP商城搜索“浙里办”下载)进行自主申报,具体登录方式有以下两种:
方式一:通过电脑端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县市区,进入“个人服务-教育-中考”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
方式二:通过手机端办理,登录“浙里办”APP,进入“热门服务-一件事”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
(五)有关要求与说明
⒈烈士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烈属证等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⒉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对应优待情形的佐证材料和父(母)亲所在部队师(独立团)及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市人武部门(或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⒊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考生:在公安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县级公安部门提交材料,经县级、市级、省级逐级审核,由省公安厅报公安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市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⒋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在消防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市级消防部门提交材料,经市级、省级消防部门及省应急管理厅逐级审核,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市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⒌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系统共享全国人口库的身份证号、姓名和民族),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市民宗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⒍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归侨: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浙江省归国华侨证;归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父(母)亲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归国华侨证、亲属关系凭证;华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居留凭证及其中译件、我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书、出入境记录),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侨办、设区市侨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⒎台胞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证件或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其中,浙江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全流程在线办理;外省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户口簿照片,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通行证照片,上述两类考生须到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设区市台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⒏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⒐学校上交符合优惠加分条件考生相关材料的时间为5月中旬(具体以平台要求再另行通知)。各校在上报前,要将考生姓名、加分分值、加分理由及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校内依规公示。
⒑市招生办对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姓名、加分分值、加分理由及举报电话等,在“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4:非台州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台州初中学校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doc
临海市教育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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