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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教师进行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 人事科
  • 2023-05-1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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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人【2023】19号



关于对新教师进行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

    根据《临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2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2022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2年临海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公告》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新教师进行试用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2年新招聘的在编中小学(含非教师岗位人员)。

2.2022年新招聘的国企编制身份的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履行岗位职责方面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修养,关心爱护学生身心健康,自觉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勤奋高效。

3.加强学生德育管理,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学习培训方面

1.认真参加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由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考核)。

2.积极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全年开好1节及以上新教师汇报课,撰写1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总结(2000字以上)。

3.虚心好学,主动听课,全年听课达40节及以上。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有摘录教育、教学信息资料笔记。

三、考核程序及办法

1.新教师填写《新教师试用期考核表》(见附件1),非教师岗位人员填写《非教师岗位人员试用期考核表》(见附件2),对照考核内容开展自评,于7月5日前上交所在学校。

2.新教师所在学校以镇(街道)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新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听课考核(保管好听课考核材料),并对新教师进行岗位履职和学习培训等综合考核(挂职教师考核,先由挂职学校考核并出具考核鉴定意见,提出考核等级的建议,再由派出学校统一考核决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人数须控制在本校考核人数的20%以内)。各学校对新教师考核结束后,将《新教师试用期考核表》、《非教师岗位人员试用期考核表》、《新教师试用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和相应教师资格证(非教师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1日前交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部。

3.市教师进修学校对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人数须控制在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4.确定考核等次。学校考核和市教师进修学校考核均为优秀等级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新教师试用期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学校考核和市教师进修学校考核中有一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新教师试用期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其余新教师试用期考核等次确定为合格。

凡查实属以下七类对象的,新教师试用期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1)组织参与违规办班带生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2)私自改变任职学校的;(3)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4)未按规定参加试用期培训的;(5)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6)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7)不参加试用期考核的。

四、考核结果使用

1.试用期考核等次优秀的由市教育局发文表彰(其中国企编制身份的劳动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考核等次优秀的由市教育局和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发文)。

2.试用期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的给予转正定级。

3.试用期考核等次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新教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和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


附件1:新教师试用期考核表.docx

附件2:非教师岗位人员试用期考核表.docx

附件3:新教师试用期考核汇总表.docx

 

 

临海市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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