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 人事科
- 2023-06-2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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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对2023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
三、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见附件1)。
四、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人签名须手签)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学位、专业)、学信网注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报考教师岗位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现场资格复审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报考会计岗位的须提供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暂不提供)。报考会计岗位的须提供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相关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请可能递补人员做好相应准备。若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面试时间暂定7月中旬,具体时间、事项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发布。
七、请报考人员根据要求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把握好本人行程,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0576-85311961、85311600、85311981、85311962。
附件:
附件1:2023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临海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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