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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内部工作巡查的通知

  • 党建办
  • 2025-02-2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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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内部工作巡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学校

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和《临海市教育系统内部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2024学年第二学期对杜桥实验中学、沿江镇中学、特殊教育中心、古城小学、临师附小、大田街道中心幼儿园、邵家渡街道中心幼儿园等7所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间

2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和学校由各巡查组组长提前一星期通知。

二、巡查重点

1.聚焦党的建设,围绕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等六方面建设情况开展巡查;

2.聚焦廉政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六项纪律、师德师风、清廉学校等四方面问题开展巡查;

3.聚焦教育教学,围绕“五育”融合、“双减”行动、教学质量、教育评价等四方面问题开展巡查;

4.聚焦风险防范,围绕内控制度、财政监督、食堂管理、监督执纪等四方面问题开展巡查。

三、巡查要求

坚持党建引领、系统推进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教学管理、风险防范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被巡查单位有关情况。一般按巡查准备、开展巡查、巡查报告、反馈整改、资料归档五个程序进行,确保巡工作质量

1.巡查方式。如实记录被巡查学校巡查工作的具体情况。重点查看近三年工作台账;听取被巡查学校的工作汇报和有关科处室的专题汇报;受理反映被巡查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电、来信、来访;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材料;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相关处室进行延伸了解方式

2.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对被巡查学校作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分类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促其改正;对共性问题,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源头防控。

3.反馈整改。被巡查学校要针对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期间将对各学校巡查工作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回访督查,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

 

附件:2024学年第二学期巡查工作专班及责任清单

 

 

附件

2024学年第二学期巡查工作专班及责任清单

 

一、工作专班成员

(一)组长

党委书记、局长:王如利

(二)副组长

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王以日

(三)专班成员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人事科负责人:徐钢健;办公室负责人:郑小华;

机关党委负责人:陶灵燕。

2.教育教学管理方面

人事科负责人:徐钢健;计财科负责人:倪建荣;基础教育科负责人:江新锋;安全管理科负责人:黄统晓;督导办公室负责人:陶菊彩;教研中心:许海龙。

3.风险防范管理方面

监督检查科负责人:陶灵燕;计财科负责人:倪建荣;安全管理科负责人:黄统晓。

二、巡查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

1.党的建设方面。

1)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学习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及文件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查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学习贯彻情况,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巩固深化拓展情况,查阅会议记录、年度工作总结、专题学习等资料。

2)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查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和民主评议、党费使用、主题党日等制度;主要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3)支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换届和委员增补情况,选好配强支部班子,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一般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党内组织生活是否规范,查发展党员程序、有无党员失管等现象;干部提拔晋升评优等事项要征求党支部意见。

2.廉政建设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情况。落实党委(总支、支部)主体责任、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情况。

2)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方案;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三重一大”述职述廉、廉政约谈、检查考核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情况,清廉学校建设情况。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点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严守政治纪律,有无制造、散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问题;是否严守组织纪律,有无违反组织程序,擅作主张,目无组织、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无独断专行等问题;是否严守财经纪律,有无干预、插手财务活动、工程项目、招生、干部人事等工作,有无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有无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是否严守工作纪律,有无擅自离岗,工作时间有无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有无参与赌博、 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有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严守生活纪律,有无出入私人会所,有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是否严守廉洁纪律,有无用公款送礼、娱乐,有无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是否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是否规范管理使用或报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等问题。重点查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问题,是否存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不切实际的师生活动泛滥、教师工作量轻重不一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查教职工失德失范突出问题,是否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情况;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是否存在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或者娱乐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及隐形变异操办乔迁宴、满月宴等喜庆事宜情况;是否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探索师德失范案例的通报警示、行业禁入制度;是否落实师德监督考核制度等情况。

(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方面

1.人事管理工作

1)规范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共临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核定标准〉的通知》(临教〔2023〕12 号)以及《<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核定标准>补充说明》(临教〔2023〕15 号)文件精神规范设置内设机构和配备中层干部,严格按照干部使用相关程序使用中层干部。

2)规范使用编外聘用人员。学校必须在核准控制数内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实行计划申报核准制度,各学校要合理规划本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使用,经市教育局、市委编办核准后才可招用编外聘用人员,并到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务派遣业务。各校要严格按照《中共临海市委办公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市委办〔2024〕5号)和《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市委办函〔2024〕24号)文件精神规范和使用编外聘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临海市关于解决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的通知》(临教〔2024〕14号)和《临海市解决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工作指导意见》(临教人〔2024〕22号)文件精神规范和使用临时代课教师。

3)严肃工作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度的通知》(临教人〔2019〕2号),完善本校教职工的坐班管理制度,抓好日常考勤和纪律检查,改进工作作风。

4)严格执行出入境登记备案制度。学校要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证件管理制度,规范出国(境)台账管理。

5)规范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考核奖。学校要严格按照《临海市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临教〔2014〕18号)、《临海市中小学内部岗位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指导意见》(临教〔2014〕19)文件精神以及上级工作要求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非义务教育学校在将预算直接下到各单位的基础上,要按照核准临海市教育系统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2.规范办学行为管理工作

1)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严格规范教学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制定本校课程实施方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随意调减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科学、信息科技和综合实践等课程;学校要按照课表和相关规定组织教学;普通高中要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学习,严格学分认定管理,有序实施选课走班,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严格规范作业管理: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每天平均用时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不超过 90 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规范作息管理:学校要根据城乡、季节不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小学、初中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30 和 8:00,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少于 10 分钟,寄宿生就寝时间原则上初中不晚于21:30, 高中不晚于 22:00)。严格落实体育活动:学校要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 4 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 3 课时,高中每周 2 课时)。严格规范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要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严格规范学生用书管理:学校要在国家和省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严格落实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和自愿征订、无偿代购、公开公示要求;按规定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不得统一组织征订或强制要求购买。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学校要教育引导教师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正确实施教育惩戒,保障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歧视弱势群体学生或者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2)规范招生编班行为。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保障每一位学生入学机会均等;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招生,坚持属地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违规招收体艺专长等学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格规范编班行为:义务教育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等为依据编设重点班、特长班等。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学校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办理中小学生学籍注册、学籍变动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严格学生转学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不符合转学条件或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不得违规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不得擅自更改或处理学生学籍信息;严格执行学籍保密制度,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3)规范补课办班行为。严禁学校擅自调整法定放假时间、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学校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培训班,不得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力量有偿办班,不得选派教师、组织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严禁普通高中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有偿培训。

4)规范考试评价。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提高考试命题质量,不得违规组织考试;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采取分学科抽样进行,不得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严禁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考试。严格规范评价管理:学校不得以升学率给学校进行排名和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组织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学生和升学率,严禁为追求升学率、优秀率、合格率劝导学困生放弃考试;学校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严禁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要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上传材料负担,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机构勾连,强制、诱导学生参与有偿实践活动。

5)规范学校活动管理。严格规范进校园活动:学校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禁学校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擅自引进第三方机构向学生推广服务或产品,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或家长推介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第三方机构公众号、APP、小程序,强制或变相强制推荐、暗示、诱导学生和家长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加强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参观、学习、视察、慰问等活动管理,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增加师生负担。严格规范各类竞赛和研学旅行:学校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清单之外的社会性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不得“以赛促(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学校要按规定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并提前拟定活动计划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要与有旅行社服务资质、信誉好的被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明确被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的工作要求和各方安全责任。

6)规范家校联系管理。严格规范家校联系:学校要规范家长通讯群组信息发布管理,严禁学校和教师通过微信群、QQ 群、钉钉群等发布成绩排名、学生在校表现、广告、求助、募捐等信息,要求家长发红包、刷屏问候、点赞,代收各类保险费、捐赠费及其他生活服务费等;教师要尊重学生隐私,不得散播学生家庭背景、身体状况等信息。严格规范家长委员会管理:家长委员会由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成员不得由学校、教师指定;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指导,保障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工作;家长委员会要发挥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不得从事与职能无关的事项,严禁组织违纪违规违法活动;涉及以家长委员会为名乱收费的,视同学校违规收费并追究相关领导和教师的责任。

3.教学“六认真”工作

重点巡查学校落实教学管理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和考核制度;是否规范教学行为和教学秩序,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教师是否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和批阅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总结(检查、考试、教学反思、小结等)、认真教研进修(教学改革与研究、实践性教学等)等“六认真”问题;学校是否关注教师能力提升,是否严格执行教师培训计划,是否有完善的教师培养及成长规划机制等问题。

由于学校存在差异性,教学“六认真”具体实施方案由教研中心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做到“一校一案”,精准实施。

4.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是否将安全发展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是否定期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每学期不少于4次,班子成员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安全工作是否有部署、有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处(科)室、年级组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分类明确各基层单位和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学校对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有检查、有考核、有责任追究。学校是否统筹做好消防、交通、防溺水、禁毒、反恐、食品安全与防范校园欺凌、防电信网络诈骗、传染病防控、实验室等内容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

5.教育督导工作

学校是否按规定悬挂责任督学牌;学校是否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和配合督导工作;学校督导档案是否规范管理;学校是否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督导问题并整改落实到位;学校是否安排教育督导平台专兼职管理员,并在教育督导平台上及时填报平台要求内容;责任督学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职履责。

(三)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面

1.内控建设情况。重点巡查学校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并执行问题。是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有效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实行集体议事决策且程序规范;是否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和信息内部公开等控制方式。

2.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巡查资产管理规范问题。是否存在

财务账、资产账与实际数不相符的情况;是否存在资产购置、使用、出租、出借、处置等审批流程不规范的情况;是否存在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家具用具、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资产低效闲置、被侵占现象;是否存在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不及时、长期未结转固定资产现象;是否存在资产处置收入不上缴财政的情况。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重点核查政府采购合法合规性。是

否按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是否按规定选择采购方式;是否按规定事前报批;直接下单的货物是否做到比价比质,择优采购;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是否按规定保管采购全流程台账。

4.资金管理情况重点巡查学校资金收支规范管理问题。是否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收费资金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是否存在单位财务管理中虚假列支、违规报销、大额提现、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资金管理混乱,虚列账目,挪用截留财政资金。

5.食堂管理情况重点巡查食堂规范管理问题。是否成立膳管会;是否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进行采购、验收、出入库等;是否违规经营外包;是否规范食堂收支管理;是否将学校小卖部收入等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是否擅自转移或挪用食堂收入,私设“小金库”;是否按月核算结余;是否将结余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是否规范寒暑假、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等无学生就餐期间工作人员、陪餐人员收费;是否规范会议、活动和接待用餐;是否规范临时人员用餐;公办学校食宿是否按规定实行事前审批和事后备案;是否存在“带资”服务;是否按要求对外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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