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清明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通知
- 基教科
- 2025-03-19 10:59
- 阅读 770
分享到:
关于在清明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扫节日,是缅怀革命烈士、寄托对烈士哀思、弘扬和培育烈士精神的重要节日。请各学校根据就近原则自行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城区部分学校安排如下:
时 间 | 上午 8:30—9:30 | 上午 9:30后 | 下午 1:40—2:50 | 下午 3:00后 |
3月27日星期四 | 长城职业高级中学 | |||
3月31日 星期一 | 新时代学校 | 白云高级中学 | 临海中学 | 第五中学 |
4月1日 星期二 | 豪情汽车工业学校 | 古城小学 | 临海师范附属小学 | 台州初级中学 |
4月2日 星期三 | 回浦实验小学 | 台运技术学校 | 巾山教育集团 | 台州中学 西校区 |
4月3日 星期四 | 大洋小学 南校区 | 哲商小学 | 汛桥中心校 | |
4月7日 星期一 | 华海技术学校 | 外国语学校 | ||
4月8日 星期二 | 临海小学 | |||
4月11日 星期四 | 大洋小学 北校区 |
说明:
1.请各校自备校医,现场不提供医务人员。
2.各相关学校须按照本校安排场次前开展清明扫墓活动,其他学校可在本时间表外参与扫墓活动。
3.扫墓活动请务必制定好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具体流程由各校自行安排。
4.所需音乐各校自备。音响话筒可自备,也可联系烈士陵园管理周美云(电话15157267089)。
临海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8日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字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