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2018年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 临海市教育局
  • 2018-06-11 09:32
  • 阅读 2093
分享到: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59号《关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小学(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开学前有关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有关精神和学校发展需要,现将2018年临海市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公开选聘在职教师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市内外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男45周岁(19737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40周岁(197871日以后出生)以下。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县级教学大比武二等奖及以上,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年龄可相应放宽5周岁,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及以上。

3.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4.普通话等级要求:语文教师二甲及以上,其他教师二乙及以上。

()选聘教师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称号。

2.获得县级教学大比武三等奖及以上、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学业务荣誉(所获教学大比武和优质课荣誉的学科应与所聘任岗位学科相一致)

三、选聘岗位、人数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体育

美术

音乐

合计

人数

3

1

1

5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报名

1.报名时间:201872-3(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13958576521

3.报名办法: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照1张。

()考核

考核总分100分,分为课堂教学水平考核和平时业绩考核。课堂教学水平考核采用模拟上课(含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80分;平时业绩考核主要包括取得的业务荣誉、专业技术职称及平时教学业绩,总分2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聘用,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师德考察

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调岗位数确定师德考察对象,师德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办理调动手续

业务考核和师德考察结束后学校将报名一览表和考核、考察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调动手续。

五、优惠政策

1.在头门港分校工作的教职工享受农村教师任教津贴。

2.2027年前进入头门港分校工作的教职工,在头门港分校工作期间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另行实施激励措施,包括教职工交通费补贴、岗位津贴和教育教学业绩奖励,人均每年不低于3.5万元。(具体激励措施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另行制订)

3.名优教师服务津贴。各级名优教师在2027年前进入头门港分校工作并连续服务5年及以上的(需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期内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以下标准发给服务津贴:省特级教师每年4.5万元;省教坛新秀、地市级名师名校长每年2.5万元;地市教坛新秀、县级名师名校长每年1.5万元。

4.在头门港分校连续工作满8年、师德考核优秀、教学业绩突出且获得临海市级及以上教学大比武、优质课荣誉的教师,视同哲商小学教师,可以直接交流到城区各小学工作。

5.学校提供公寓式宿舍(可拎包入住)。

 

临海市教育局

2018611

附件:报名表.doc

上一篇:2017学年度省春蚕奖和台州市级先进推荐人选 下一篇: 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优惠加分考生公示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