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公告
- 临海市教育局
- 2018-06-25 17:05
- 阅读 1752
接台州市教育局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进行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条件
1、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学历(已有毕业证书)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
5、体检合格
6、户口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临海市,或户口不在临海市,但人事档案挂靠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
7、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时间为
申请人于
2.体检:
3、现场确认:
Δ(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申请,不建议怀孕参加体检,申请人坚持要参加胸透等所有项目体检的,须充分征求家人和医生意见,告知体检负责人,并按医院规定办)
详见下表:
程序 | 时 间 | 对 象 | 重 要 说 明 |
网上 申报 | (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 | 已取得毕业证书,且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 (1)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 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的,责任自负. (2) 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申请(详见“体检”说明) |
体检 | 已取得毕业证书,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已在网上申请的人员 | 空腹,带体检费(现金)、与网上报名相同照片1张到临海市中医院三楼体检中心(老耀达对面)体检。 复检者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Δ (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申请,不建议怀孕参加体检,申请人坚持要参加胸透等所有项目体检的,须充分征求家人和医生意见,告知体检负责人,并按医院规定办) | |
现场 确认 | (8:00-11:30 14:00-17:00) | 已取得毕业证书,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已在网上申请的人员 | 带齐申请材料(见下),到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
审批 公示 | 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人员名单在临海教育网(http://linhai.tzedu.org/)公示 | ||
发证 | 快递寄达 | 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如需特殊情况需要自取的,请于 |
三、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地点: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
序号 | 上交材料名称 | 说 明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 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打印,且必须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再上交 |
(2) | 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原件) | 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盖章 |
(3) |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 原件 (户口复印A4纸,户主页印在上方,本人页印在下方) | 收户口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或收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原件 |
(4) |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A4纸,国徽页印在上方,身份证号页印在下方)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5) | 毕业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6)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7)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2015年下半年后的,收网络打印版1份) |
(8) | 体检表原件 | 到临海市中医院三楼体检中心领取 |
(9)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 |
(10) | 与网上报名相同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自拍照不允许) | 4张: 现场确认时上交办证1张;体检时带1张贴于体检表中;2份申请表中如打印的照片不清,则各贴1张 |
第(2)条原件及(3)至(8)条复印件,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
四、注意事项
1、6月25-26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只点“保存注册信息”,表示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要等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才可返回详细信息页面);
★2、“认定机构”的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3、“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临海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4、信息要填满填对,并牢记密码和报名号等;
5、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或通讯地址不详、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上传的照片在与办证(现场确认时交到认定机构)相同的正规证件照(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zhaopian.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半身免冠黑白或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自拍照);
6、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一式二份,注意页面次序),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五、咨询地点和电话
其余时间咨询临海市高埠路2号市教育局四楼85311962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二○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字
用户评论